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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太原地陷的罪魁祸首待解

发表于2012-12-27

一边是极其惨烈的悲剧,一边是争论不休的责任方,一直到事故发生后第12天,有关部门才有了一个处理结果。

地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到底会涉及到多少部门呢?我们不妨看一下,直接相关的机构都有哪些,国土资源、电力、建设、电信、城市规划、公用、民防、抗震、公安消防、水电、绿化、环保、水利防洪、文物保护、国防等等,我们这里只是列出来了15个单位。那么都在管的结果有一种可能,就是谁都不去管,可能谁都不会愿意管。

太原地陷管理的部门有这么多,他们依据的法律和条例都有什么呢?我们不妨看一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人民防空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建筑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方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制定的一些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的条例,如果把这些条条框框、上上下下的法律都汇总起来的话,真不知道在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方面,到底应当遵循的是哪些法律。

太原地陷长沙地陷事故发生之后,各方对于现场的处理都非常干净利索,但是公众最关注的还是这次事故中的那位死者,到底有谁会为他的生命负责?那些伤者在医院中的医疗费用究竟该由谁付?从以往发生的几次地面塌陷事故的处理结果来看,不禁为他们担心。所幸,这次太原闹市地陷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现在在不少城市,生活在城市里面的人都会发现,自己每天走过的路,经常像拉锁一样,今天拉开了,明天合上了,过两天又拉开了,又合上了。有人不得不感慨:地下有漏洞,出行需谨慎!

有人说,太原地陷,实际上是一种地质灾害现象,与地质结构、降雨和人类活动有密切关系。有权威地质专家也指出,未来城市"地陷"将逐渐呈现多发态势,这使大城市将空间拓展、交通体系建设和公共设施完善的着眼点转入地下的发展战略,面临新的考验。

发表于2013-01-04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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