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可悲还是可喜呢
- 发表于2013-07-01
每个月有一周的探亲假 也应该纳入法律....
- 发表于2013-07-01
我真的很想常回家看看,探亲假4年只给我一次,我怎么才能合法的常回家看看
- 发表于2013-07-01
立法的人们应该是公务员之类的,老人离他家不远
- 发表于2013-07-01
无话可说!神立法!
- 发表于2013-07-01
年轻人鸭梨都这么大,一对夫妻面临四个老人,容易么
- 发表于2013-07-01
怎么界定不常看望老人?
每个月有一周的探亲假 也应该纳入法律....
我真的很想常回家看看,探亲假4年只给我一次,我怎么才能合法的常回家看看
立法的人们应该是公务员之类的,老人离他家不远
无话可说!神立法!
年轻人鸭梨都这么大,一对夫妻面临四个老人,容易么
怎么界定不常看望老人?
新修订的《老年ren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针对这一现象,新《老年ren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