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电费交纳期限如何规定、电费计算方式和各区县缴费网点!本市用户使用的电表主要有三种,这三种电表如何缴纳电费呢?缴费去哪里呢?这个帖子绝对值得你收藏!
【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
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三十分之一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电费交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电费交纳期限规定:
1)按规定每月一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客户,自抄表日或规定交费次日起10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10日为逾期。
2)按规定每月分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客户,自每次规定交费日起5 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5 日为逾期
3)逾期(不含截止日)不交或未交清者,即为拖欠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
4)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电力企业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全部或部分供电。
【电费计算方式】
本市用户使用的电表主要有三种,分别为机械表、智能表和磁卡表。这三种电表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如何缴纳电费呢?
按照现行方案,本市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按照从“一档至三档”的原则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即全年不超过2640千瓦时(22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
全年用电量在264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400千瓦时×12个月)之间,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
全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的,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也就是说,用户的用电量以全年用电总量为基础计算,一年用总的用电量没有超过2640度,每度电还是按0.49元缴费;超过2640度又没有高于4800度,超出部分每度电按0.54元计算;若用电量超过4800度,缴费内容就由三部分组成,其中2640度按0.49元缴费,2160(4800-2640)度按0.54元缴费,而超出4800度部分就要按0.79元缴费。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以每年7月1日至转年6月30日为一周期为例,电力公司仍每月按抄表例日抄表,从每年7月1日起,用户的用电量累积至2640度,开始进入第二档电价标准,累积至4800度,进入第三档电价标准。
机械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抄见电量为200千瓦时,但当期累计抄见电量为2720千瓦时,已经超过当期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其中120度为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为第二档电价标准,则当月应结清的电费为:120×0.49+80×0.54=102元。
智能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抄见电量为200千瓦时,但当期累计抄见电量为2720千瓦时,已经超过当期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其中120度为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为第二档电价标准,则当月应结清的电费为:120×0.49+80×0.54=102元。表计实时结算的电费为200×0.49=98元。两者相差为102-98=4元,由用户在下次购电时补交。
磁卡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第一次购电的购电量为2640度,购满了第一档电量标准。在该周期内第二次再购电2000度,当期累计购电量464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则第二次所购2000度购电费为2000×0.54=1080元。
由于磁卡表为预购电电表,因此会产生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表内还有余电的问题,这部分余电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余电全部用完后新购电之日为阶梯电价计算的起始日,但年度周期结束日期不变。
(如电价不准确,请以实际电价为准)
【缴费地点】
1.各供电营业厅
2.津工超市
3.去银行缴费,现在天津各大银行基本都能交电费,ATM机和柜台可以
电费是哪的都一样么
估计不能按这样的一起算吧
商用的呢?
之前还真没注意过!
还有这么多讲究呢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听说以后都是阶梯式收费了
这个很是重要啊
不是一直是 啊
天津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电费交纳期限如何规定、电费计算方式和各区县缴费网点!本市用户使用的电表主要有三种,这三种电表如何缴纳电费呢?缴费去哪里呢?这个帖子绝对值得你收藏!
【基本电费的计费方式】
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三十分之一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电费交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电费交纳期限规定:
1)按规定每月一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客户,自抄表日或规定交费次日起10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10日为逾期。
2)按规定每月分次向供电企业交清电费的客户,自每次规定交费日起5 日内为交费时间,超过5 日为逾期
3)逾期(不含截止日)不交或未交清者,即为拖欠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客户,要严格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费违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电费违约金。
4)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客户,电力企业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全部或部分供电。
【电费计算方式】
本市用户使用的电表主要有三种,分别为机械表、智能表和磁卡表。这三种电表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如何缴纳电费呢?
按照现行方案,本市居民阶梯电价以年为周期执行。按照从“一档至三档”的原则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即全年不超过2640千瓦时(22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
全年用电量在2641千瓦时至4800千瓦时(400千瓦时×12个月)之间,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
全年用电量超过4800千瓦时的,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也就是说,用户的用电量以全年用电总量为基础计算,一年用总的用电量没有超过2640度,每度电还是按0.49元缴费;超过2640度又没有高于4800度,超出部分每度电按0.54元计算;若用电量超过4800度,缴费内容就由三部分组成,其中2640度按0.49元缴费,2160(4800-2640)度按0.54元缴费,而超出4800度部分就要按0.79元缴费。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以每年7月1日至转年6月30日为一周期为例,电力公司仍每月按抄表例日抄表,从每年7月1日起,用户的用电量累积至2640度,开始进入第二档电价标准,累积至4800度,进入第三档电价标准。
机械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抄见电量为200千瓦时,但当期累计抄见电量为2720千瓦时,已经超过当期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其中120度为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为第二档电价标准,则当月应结清的电费为:120×0.49+80×0.54=102元。
智能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抄见电量为200千瓦时,但当期累计抄见电量为2720千瓦时,已经超过当期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其中120度为第一档电价标准,80度为第二档电价标准,则当月应结清的电费为:120×0.49+80×0.54=102元。表计实时结算的电费为200×0.49=98元。两者相差为102-98=4元,由用户在下次购电时补交。
磁卡表
假设在当年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周期中,用户在某月第一次购电的购电量为2640度,购满了第一档电量标准。在该周期内第二次再购电2000度,当期累计购电量4640度,未超过第二档电量标准。则第二次所购2000度购电费为2000×0.54=1080元。
由于磁卡表为预购电电表,因此会产生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表内还有余电的问题,这部分余电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余电全部用完后新购电之日为阶梯电价计算的起始日,但年度周期结束日期不变。
(如电价不准确,请以实际电价为准)
【缴费地点】
1.各供电营业厅
2.津工超市
3.去银行缴费,现在天津各大银行基本都能交电费,ATM机和柜台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