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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新地产:停牌的真实原因

发表于2009-06-22
廉政公署的调查被认为是中新地产停牌的真实原¬因。其后中新地产开始了一系列的财务审核及内部控制方面外聘事宜的变更。
发表于2009-06-22
2008年1月10日,香港廉政公署执行一项搜查令,搜查中新地产集团驻香港办事处,并带走了若干文件及资料。中新地产是在时隔14个月之后发布相关廉政公署调查内容的。
发表于2009-06-22

中新地产相关公报称,廉政公署以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9(1)、9(2)及9(3)条的行为对中新地产驻香港办事处进行调查,且声称有理由相信中新地产的办公地点藏有本身为或包含涉嫌触犯上述条例行为的证据的文件及资料。但中新地产对被廉政公署搜查的原因并未有详细表述。

据了解,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主要针对雇员的贪污交易。即指雇员为雇主工作时,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作出有亏职责的行为。

与相关解释对应的是,中新地产还在公告中表示,有一名涉嫌贪污的公司前雇员被廉政公署拘捕。

中新地产是在去年1月22日起宣布公司股票停牌,停牌期间,中新地产于08年1月31日在公告中称其公司秘书陈艳琴和资格会计师兼财务副总裁及法定代表陈俊霖辞职。

廉政公署的调查被认为是中新地产停牌一年多的真实原因。其后中新地产开始了一系列的财务审核及内部控制方面外聘事宜的变更。2008年6月10日,中新地产公告称德勤辞去中新地产核数师职务,由陈叶冯会计师事务所代替。

德勤在公告中称,作为德勤的正常程序,德勤每年会考虑是否欲继续担任核数客户的核数师。但德勤获知中新已委聘外部专业公司对中新地产香港业务及集团内部监控进行审阅,以筹备恢复股份买卖。中新地产通知德勤:德勤必须于2008年8月底前完成审核。但德勤方面则认为,无法接受中新方面给出的时间表。因此,德勤决定辞任。

德勤辞任中新地产的核数师之后,著名评级机构穆迪发布评级报告称,中新地产自2008年1月份以来股票停牌时间较长,此后其公司管理人员和审计师相继辞职,因而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和透明度较低的担忧有所上升,且所有上述负面情况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声誉及未来的融资能力。

此外,多数评级机构质疑中新地产内部控制及资金链条的安全性。

“德勤已经是最低限度了,德勤都不愿意做审计的肯定已经很有问题了!”一位供职于一家著名外资银行的房地产行业分析师向观点地产新媒体表示。

对于外界的质疑与担忧,中新地产却一直未有相关内部信息披露,而中新集团执行董事元崑2008年11月底在接受观点地产新媒体访时表示,其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方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前段时间请外部公司对其香港业务及集团内部监控进行审阅只是为了消除外界的某些影响和疑惑。

发表于2009-06-22

事实上,中新地产此次公布廉政公署调查其香港办事处的主要原因是中新地产一份可换股债券回购计划。

中新地产于2009年3月6日发布公告,建议修改其于2006年6月12日发行了一笔于2011年到期的134亿港元的可换股债券的相关协议条款,并同时希望以63%的票面价值回购此部分债券,亦即以6300港元回购票面价值为10000港元的债券。

按照债券发行时的约定,中新地产本应以120.01%的价格回购债券(即1万港元本金支付1.201万港元)。中新地产此前曾希望以40%的票面价值回购该部分可换股债券,但是遭到了债券持有人反对,40%的票面回购计划未能得到通过。

随即,中新地产将回购的票面价格上调至63%。5月18日,标准普尔表示,将中新地产长期外币企业信贷评级,由“SD”(有选择违约)上调至“CC”。原因是,标准普尔认为中新地产新的回购计划将被大多数债权人接受,并同时认为中新地产可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回购此部分债券。但是标准普尔仍认为中新地产的流动性将保持在脆弱水平。

据了解,不久前,因法院仲裁,中新地产不得不向其成都项目的合作股东支付一笔高达4.68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股东贷款。此外,有业内人士还认为,中新地产可能还将面临一项巨额违规项目贷款的诉讼,目前正在取证阶段。这被认为中新地产流动性受到考验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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