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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车位问题

发表于2014-07-17

小区车位权属大致有三种情形


一、开发商自己投资建设,拥有完全产权;


二、业主分摊建设费用,按比例共有产权;


三、按《防空法》要求在城市商品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

与上述三种情形相对应,

车位的处分方式也有所不同:开发商拥有完全产权的可售可租;


业主共有者,其使用方式、收费标准和收入去向由业主大会决定;


人防工事国家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可以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


“但实际上业主大多数并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名堂。即使是完全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地下车库,政府或多或少都给过扶持,比如地价减免等等,一些开发商将已分摊面积的车位拿来出售,物业管理企业则利用产权不明而进行租赁创收。”知情人如是说。


你被侵权了,你知道吗?


发表于2014-07-17

没产权的

发表于2014-07-17

问题还不少的呢。

发表于2014-07-17

要是能够整理罗列清晰就好了

发表于2014-07-17

车位现在投资也不粗

发表于2014-07-17

为什么车位不租啊 

发表于2014-07-17

反正是不买车位 

发表于2014-07-17

房开发中应修建的地下防空工事。。。这个以前还真不知道

发表于2014-07-17

与业主分摊建设的是共同产权?

发表于2014-07-17

要是能够整理罗列清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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