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抗议东丽湖阅湖苑50号楼51号楼建立了一个发射基站

发表于2014-05-05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电磁辐射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相应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发表于2014-05-05
确实有影响
发表于2014-05-06
我昨天报了警。
发表于2014-05-06
引用:xiaobingbing1977在2014-05-05 20:30:07写道:
10楼

我国《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划定的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和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从反方向看,这一规定显然也意味着,在居民小区及有幼儿活动的敏感建筑周围,安置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亦应谨慎行事。

 人家会说这个不是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   建议你们整栋楼的业主以私自占用公共空间为由,要求其拆除!  按《物权法》 顶楼屋面不属于某个业主独享的,是该楼栋全部业主的共有财产

发表于2014-05-06
无聊,手机基站根本不是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功率有多大你知道吗?手机信号不好就投诉,人家来给装基站又唧唧歪歪,拜托拿出受侵害的证据再来蛊惑别人
发表于2014-05-06
无聊,手机基站根本不是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功率有多大你知道吗?手机信号不好就投诉,人家来给装基站又唧唧歪歪,拜托拿出受侵害的证据再来蛊惑别人
发表于2014-05-07
不建在你家边上你当然无所谓,如果没辐射你搬到塔边上去住试试,你如果要建,请离家属区远点,你非得离的这么近,难道手机信号就差个这百8十米的吗?并且现在电信联通移动没一个认是他们的东西,东西是绿色的人都找不到
发表于2014-05-07
引用:xiaobingbing1977在2014-05-07 05:29:26写道:
17楼

不建在你家边上你当然无所谓,如果没辐射你搬到塔边上去住试试,你如果要建,请离家属区远点,你非得离的这么近,难道手机信号就差个这百8十米的吗?并且现在电信联通移动没一个认是他们的东西,东西是绿色的人都找不到

 既然是无主的东西,那就找个收废品的来拆了,以料抵工 

发表于2014-05-10
引用:xiaobingbing1977在2014-05-07 05:29:26写道:
17楼

不建在你家边上你当然无所谓,如果没辐射你搬到塔边上去住试试,你如果要建,请离家属区远点,你非得离的这么近,难道手机信号就差个这百8十米的吗?并且现在电信联通移动没一个认是他们的东西,东西是绿色的人都找不到

引用:yuehuyuan2009在2014-05-07 20:18:45写道:
18楼

 既然是无主的东西,那就找个收废品的来拆了,以料抵工 

 现在新建基站这块很恼人啊。新建吧,怕辐射,不建吧,闹没信号。总之都不行。

没信号就投诉,说我办了你家的业务就,交了钱,我就应该用到手机信号。用不到就是运营商的错。

可是信号不是无中生有的,它总需要一个信号源。离近了不行远了也不行。咱们小区这么大,周边建塔站不太现实,只能在居民楼楼顶建站。

前两天听广播里就说了这件事,其实我挺理解大家和运营商的,但这件事总需要个解决。

所有人都别用手机了,换回固话吧。大家肯定不同意。把楼顶站拆了,影响到更多人的手机使用,会有更多人不同意。

你们看应该怎样解决呢?

发表于2014-05-10
现在是这个塔不是电信,移动,联通的,找不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