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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城物业有些差劲

发表于2013-08-27

本人新买的爱丽榭东区二手毛坯房,装修前曾和中介、前房主一起去物业查验物业费等有无欠费情况,当时本人给物业留了个电话,并没有跟我说任何关于装修协议的事情,等我装修的时候,怕垃圾影响小区的环境,支付给装修公司600块的垃圾清运费,等到装修公司撤场,我正准备装地板的时候,物业来收物业费时才发现我家在装修,然后就突然把我家的电停掉了,理由是让我按照装修协议要求让我缴纳2000块装修保证金和753块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我倒是能接受,等我明天装修完我就能退回来,但是垃圾清运费我难以接受,为什么不早说呢?非要等到装修公司撤场了才跑到我这里拿出一个之前从没对我说过的装修协议找我收钱?不交钱就断电?再说我只做了墙面刷漆和厕所的贴砖而已,能有什么垃圾呀?装修公司是按照你们的要求把垃圾放在了指定的垃圾堆放处,人家没有错,为什么你们让我找装修公司退钱?

找物业经理协调,被告知按照装修协议上的办,那么请问:

1.装修前我去找你们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我有什么装修协议?等我快装修结束时说我是私自装修?

2、为什么要等到装修结束了让我按装修协议要求交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并且极力的诱导我在上面签字?这个时候交费还有什么意义吗?

3.最离谱的就是因为找不到施工工人,居然拿我身份证的照片给我办了张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明,简直是开玩笑。

请问你们除了收钱还会做什么?

如果不给个说法的话,我从今天开始是不会交物业费的。


发表于2013-08-28

尊敬的爱丽家园业主:

  您好。装修管理是为了维护小区秩序,保障所有业主生活环境品质。如果一个小区对装修不加以管理,可能导致各种安全隐患的违规装修、噪音扰民等现象势必时有发生。您作为业主,相比也不愿意居住以后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业主购房时签署的业主公约、购房合同等协议中均有对装修管理方面的描述。

  管理处人员巡视中发现您并未办理装修手续即开始施工。因为您当时已经开始施工,且属于二次装修施工内容不多,出于人性化服务考虑,为了避免延误您装修时间,管理处在处理过程中进行了一些简化处理。按照规定在业主签署装修协议前装修应停工,但管理处在通知您补签装修手续后也未再阻止装修施工。办理装修手续时需要施工人员提供照片制作临时出入证,因当时您未携带施工人员照片,未避免装修人员无证无法进入小区,管理处也进行了从简处理。在这过程中管理处确实存在过于简化流程,操作不当的问题,对此管理处也进行了检讨,要求员工办理手续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

  您曾向物业表示已经支付给装修单位垃圾清运费用。但经核查,您装修中产生的装修垃圾,装修单位都直接倾倒在小区的装修垃圾堆放点,并未自行处理。装修垃圾需要专门联系清运装修垃圾的车辆处理,管理处收取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即用于此项支出。装修单位向您收取了费用,却没有进行相应工作,因此管理处建议您联系装修单位进行询问。如果您担心装修单位有异议,可以和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处商定时间,我们三方一同协商解决此事。

  不同于装修单位,物业和业主是长期服务的关系,我们非常重视业主的权益,希望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实现互相理解。对于您此次提到的问题,我们诚恳建议您联系装修单位,由我们三方共同商议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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