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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向开发商索要”土地使用证”!!!!

发表于2005-03-07
工作关系使我了解到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应该给我们办理两种房屋证件。一种是房屋产权证;另一种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所购置的房产的这块地的使用权,一般年限在70年。现在我们拥有了房子的产权而房子所处的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文件能证明是属于我们的,土地使用证就是使用权的证明文件。而土地使用证的用途可以这样打个比方,在我们拥有这套房产的70年中,也许会因为某种原因这块地皮被别人或被政府拿走另作他用了,这时我们就可以凭着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向他们所要赔偿,如果没有使用证就谈不上赔偿的问题。另外随着房屋交易管理的不断严格,只有两证齐全房管局才会受理房屋交易。因此办理我们小业主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必要的。我去房管局咨询过,得到的答案都是开发商有义务给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 今天我给开发商打电话问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事情,感觉工作人员明显的就是不想给办。(土地使用证虽然是国家规定要办理的却不是像房产证那样的硬性规定)他们推说没听说过要办理此证,需要向公司里打听一下,就把电话挂断了。其实开发商办理此证并不难,他们早在盖房子时就已经把整个小区的大的土地使用证交给房管局了,现在只要他们去房管局把大的土地证分割一下,就可以给我们办理小土地使用证了。
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希望大家都去找开发商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我相信人多力量大的真理,要求的人多了开发商就会重视这件事情了。 
发表于2011-05-11
发表于20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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