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业主回自己家车库要收费???水晶城合同套你没商量!
- 发表于2012-12-04
进门还要收钱?
真是够二的
那以后还用回家么?
- 发表于2012-12-04
现在的所谓共有面积都是属于人家大物业的
你懂的
- 发表于2012-12-04
万科的物业不是一向很好吗
- 发表于2012-12-04
一心向钱看
- 发表于2012-12-04
万科都这样吧。。。
进门还要收钱?
真是够二的
那以后还用回家么?
现在的所谓共有面积都是属于人家大物业的
你懂的
万科的物业不是一向很好吗
一心向钱看
万科都这样吧。。。
想针对万科物业公司拟定了新的物业合同说两句,发表下看法。
首先 业主委员会 是为谁说话的,站在谁的立场?纵观合同 很不平等。合同首先体现公平对等的原则。所有的附件都是要求业主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收费规则。不遵守其规则有很严格的制约条款。
可是作为服务主体的物业公司呢?它的责任和义务短短几条。没有什么细化的服务及工作管理细则。都是冠冕堂皇的文本化;我认为也应该细化到你物业公司需要做什么做到什么标准,做不到有什么惩罚措施,要写在合同上,和业主交代清楚
不能只有收钱的附件!没有服务标准的附件。要对等!!!!!!!!!
其次关于存车费!
合同附件上说 水晶城的业主从2012年10月1号开始 进门交费
进门一次五小元时内免费!五小时上收费5元。超过24小时加收5元
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以此类推
这是什么逻辑 进自家的小区院子要交费了 ??
是不是业主拥有的共有面积变成了有关利益组织的敛财场所了???
这样的收费有什么法律依据?制定的价格有什么依据?
以上简单说几句 !!请业主记住了
万科物业公司是经营性企业不是慈善机构。只要是企业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变着法子张物业费。收进家费?
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就是利润最大化!
万科的业主们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