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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坚决抵制巧立名目侵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发表于2014-11-11
标签:租金 物业 公共绿地 利益 业主 

业委会和物业打算在陆典18号楼和第博5号楼也就是小区大门花园的两栋楼处盖房子,理由是为了清理占道的小商小贩拓宽消防通道,我坚决反对!这逻辑明显不合理:一、建房用的钱是不是咱的物业费暂且不论要建房就得占用公共绿地,就伤害了咱大伙的利益,也会破坏咱两栋楼业主的视野和楼前的整体美观度。二、之所以这些小商小贩无法清理一是当初刚出现的时候没人管以至于现在成了顽疾;二是这些小商贩在此摆摊是因为没有成本,一旦让他们搬进新盖的房子肯定会要收取租金这些人会不会接受我想傻子都知道吧,三是就在这些商贩摆摊不远的商业街也有门面没有出租出去为何不加以利用不就是因为有租金等成本还有就是物业和业委会也没有收益吗,再说就算按照他们的计划拓宽了消防通道就现在的管理水平谁能保证不被再次占用呢。如果这么明的两栋楼消防都不完全的话那么后面所有的楼栋我想更不合格。没有执法权不是万能搪塞大家的说辞,也不是管理不到位的借口,如果真心为业主的利益着想而不是想方设法侵害业主的权益我想他们的工作也不至于难做我们业主也不至于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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