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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者在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发表于2014-05-04

1、应坚持先验房后办手续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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